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是中国光大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对其消费金额办理分期付款的服务。
客户申请办理该项业务,可以针对其“当期账单显示的消费金额”申请办理分期,即账单金额分期;也可针对其“下期账单日前单笔消费金额” 申请办理分期,即交易金额分期。
IN时贷账单分期申请范围
1、账单金额分期:是指客户针对当期账单显示的消费金额(即当期已出账单消费金额)申请办理分期,分期的金额需大于500元(含)人民币。
2、交易金额分期:是指客户针对下期账单日前单笔消费金额(即未出账单消费金额)申请办理分期,分期的单笔交易本金需大于2000元(含)人民币。
例如交易金额分期,客户账单日为每月1日。客户在2011年3月20日刷卡消费了一笔500元,在3月25日消费了一笔2500元,那么,客户可以在4月1日(账单日)前4个工作日,针对3月25日的单笔消费2500元申请办理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由于3月20日当天单笔消费不足2000元,所以无法申请办理。
再如账单金额分期,客户5月份账单显示有10000元人民币欠款,且账单明细均属于可办理分期交易(参见第六条第1项)。那么,客户可于到期还款日前申请办理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申请分期金额需大于(等于)500元,不超过10000元。